蘇報訊(記者 趙晨民)日前,市市場監管局制訂出臺《蘇州市市場監管系統涉企“免罰輕罰”及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指導意見》?!兑庖姟钒?10項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以及14項“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內容。
早在2020年,市市場監管局積極探索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為規范市場監管執法行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了涉企輕微違法行為71項“免罰輕罰”清單。今年,市市場監管局對“免罰輕罰”清單進行了全面修訂與升級,“免罰輕罰”3.0版清單在2.0版的80項內容基礎上增加30項內容。升級后的清單適用范圍更廣,惠及群體更多,有助于企業更好地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方便一線執法人員操作,提升行政執法的精細化程度。
除了“免罰輕罰”清單的升級,市市場監管局還根據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或部分設區市實施的國家試點改革事項清單和全省或部分設區市實施的自主改革事項清單的通知》及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法規工作總體部署,在全省創新試點制定了14項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
據統計,自2020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已辦理免罰輕罰案件9127件,為企業減免處罰金額達6.36億元,免予處罰案件占全省市場監管系統的近五分之一。